網站首頁百科全書 >正文
目前大家應該是對未經村民大會通過鎮(zhèn)政府與村委會簽訂征收土地協(xié)議書有效嗎比較感興趣的,所以今天CC就來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未經村民大會通過鎮(zhèn)政府與村委會簽訂征收土地協(xié)議書有效嗎方面的相關知識來分享給大家,希望大家會喜歡哦。
建設單位經批準的建設項目需要占用農村集體農用地的,必須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由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和土地征收手續(xù)。農村集體土地經征收程序轉為國有土地后,建設單位再通過有償使用或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因此,村委會不能擅自與用地單位簽訂征地協(xié)議。
根據(jù)《土地管理法》和《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時所辦理的征地程序分以下幾個步驟:(1)預選符合規(guī)劃的農用地。征用農村土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城市建設總體規(guī)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否則,不得使用該土地。用地單位在初步選定某農用地為建設用地后,首先應向國土資源、建設、規(guī)劃等部門咨詢是否符合該
農用地的各項規(guī)劃。(2)編制建設項目可行性報告。確認農用地可用于建設后,應根據(jù)建設部門的要求,編制建設項目可行性報告,并向建設部門提交用地申請,由建設部門審查,符合的,由用地單位按規(guī)定繳納選址規(guī)費,建設部門頒發(fā)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3)提交用地預審申請。農用地轉用或土地征收經依法批準后,用地單位應持《選址意見書》兩年內向同級國土資源局提出用地預審申請,由該國土資源局核發(fā)《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4)辦理立項等手續(xù)。用地單位憑《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向建設部門、環(huán)保局等辦理立項、規(guī)劃、環(huán)保許可等手續(xù),并繳納各項審批費用。(5)提交用地正式申請。用地單位再持以上各項審批文件,向原作出預審的國土資源局提出項目用地的正式申請。(6)辦理審批手續(xù),批準用地。由國土資源局根據(jù)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城市建設總體規(guī)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類型,經各級人民政府審批。(7)土地征收。由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對農用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進行征收,簽訂補償安置協(xié)議,辦理征地手續(xù)。征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以上各項補償,應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由用地單位全額支付。用地單位未按期全額支付到位的,政府應拒絕發(fā)放建設用地批準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有權拒絕建設單位動工用地。(8)領取用地批準文件。國土資源局根據(jù)批準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補償、安置補助完成后,向用地單位發(fā)出批準用地文件和《建設用地批準書》。(9)繳納出讓費,獲得土地使用權。土地征收后,該土地即成為國有土地,由國土資源局與土地使用者按照相關規(guī)定,簽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出讓供地。用地單位按約定繳納出讓費用。(10)辦理建設項目審批手續(xù),開始建設使用土地。簽訂合同并按約繳納費用后,用地單位才真正獲得該土地的使用權,用地單位即可辦理建設項目的相關審批手續(xù)予以施工建設。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xiàn)狀調查和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xiàn)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shù)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guī)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shù)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xié)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xié)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以有償使用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并向建設單位頒發(fā)《建設用地批準書》。土地使用者繳納土地有償使用費后,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登記。
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向建設單位須發(fā)《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和《建設用地批準書》,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登記。《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應當包括劃撥土地面積、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條件等內容。
建設項目施工期間,建設單位應當將《建設用地批準書》公示于施工現(xiàn)場。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提供國有土地的情況定期予以公布。
以上內容轉載自:華律網 如有法律問題請移步華律網進行咨詢,本站不提供任何法律方面的咨詢
版權說明:本文由用戶上傳,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
猜你喜歡:
- 2022-06-22對方全責怎樣要求付交通費(我全責對方要求交通費怎么去承擔)
- 2022-06-22勞務派遣合同糾紛仲裁(勞務派遣合同糾紛需要申請仲裁嗎)
- 2022-06-22未成年人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嗎(未成年人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嗎)
- 2022-06-22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老板該怎么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老板逃跑三年抓到了如何解決)
- 2022-06-22土地承包合同受法律保護么(未成年人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受不受法律保護)
- 2022-06-22已經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簽了勞動合同是否可以辭職)
- 2022-06-22離婚中無過錯方財產怎么分割(無過錯離婚財產的分割方式是什么)
最新文章:
- 2022-06-22對方全責怎樣要求付交通費(我全責對方要求交通費怎么去承擔)
- 2022-06-22勞務派遣合同糾紛仲裁(勞務派遣合同糾紛需要申請仲裁嗎)
- 2022-06-22未成年人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嗎(未成年人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嗎)
- 2022-06-22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老板該怎么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老板逃跑三年抓到了如何解決)
- 2022-06-22土地承包合同受法律保護么(未成年人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受不受法律保護)
- 2022-06-22已經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簽了勞動合同是否可以辭職)
- 2022-06-22離婚中無過錯方財產怎么分割(無過錯離婚財產的分割方式是什么)
- 2022-06-22收房不達標要交物業(yè)費嗎(沒有收房是否要交物業(yè)費)
- 2022-06-22合同簽名及公章都是假的怎么辦(用假公章簽訂合同是否是有效的)
- 2022-06-22假私章簽署的合同有效嗎(用假章簽訂合同有什么樣的法律后果)
- 2022-06-22因為一方出軌而離婚財產怎么分割(男女雙方有一方出軌離婚財產的分割方案是什么)
- 2022-06-22男方出軌提出離婚財產怎樣分割(男方出軌離婚的財產按什么方法分割)
- 2022-06-22如果男方出軌離婚財產怎么分配(男方出軌離婚財產會如何分)
- 2022-06-22離婚后對方繼承的遺產能分割嗎(離婚以后對方死亡是否可以繼承對方的遺產)
- 2022-06-22身份證泄露有什么弊端(身份證號碼泄露了怎么辦)
- 熱點推薦
- 熱評文章